富阳市网约出租车专用设备配置技术指南(暂行)
根据《富阳市网上预约出租车运营管理服务实施细则》,我市网上预约出租车必须配备具有行驶记录、车载卫星定位、紧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终端。 必须遵循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富阳市出租车网上预约专用设备配置技术指南(暂行)》,并予以实施。现在被释放。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车载终端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网约出租车安装的车载终端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905-2014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JT/T 1068-2016 网上预约出租车服务规范
-2016年网络预约出租车技术要求(试行)
.1-2016 网上预约出租车服务平台出租车计价核验办法(试行)
.2-2016年网上预约出租车移动卫星定位终端综合及时检测方法(试行)
3一般要求
3.1 安全性
3.1.1 设备安全
——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任何操作和控制不应造成车载设备损坏及相关电气故障。
——车载终端设备与外围设备连接后,不应影响或干扰各自的设备及工作特性。
——车载终端设备的适当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数据存储器等重要部件被更换或被盗。
3.1.2 信息安全
车载终端设备应当提供以下措施,防止信息被恶意篡改、删除:
——原始信息无法通过外围设备重写或删除;
——重要参数应为只读,不允许人为更改或删除;
——原始信息或特殊情况下的重要参数设置必须经过授权操作。
3.2 可靠性
——应设计成正常运行时无需外界干预,24小时连续稳定工作。 突然断电后,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或修改。
——设计使用寿命应大于8年,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小于8年。
3.3 防护性
——车载终端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
——外露连接器应设有防水塑料套或其他措施,防止溅水、滴水、渗水。
4 车载终端设备
4.1 组成
4.1.1 功能组成
车载终端设备应包括微处理器、存储器、电气接口及其辅助电路、实时时钟、卫星定位模块、通信传输模块、车辆状态信息采集模块等,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存储器分为程序存储器和数据存储器。 程序存储器应满足固件当前和未来更新和扩展的空间要求。 数据存储器应为非易失性存储器。 无线传输异常时,应支持实时数据本地存储;
——视频采集至少支持2路同时采集,音频采集至少支持1路同时采集;
——通信功能应支持七模全网通4G无线通信网络传输机制下的多种通信模式;
——应支持GPS和北斗定位模式;
4.1.2 外部接口
车载终端设备应提供基本外设接口,并预留扩展外设接口,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RS232接口:≥1个,其中至少一个为全双工接口;
——USB2.0高速HOST接口:≥1个,用于记录数据导出和设备维护;
——数字输入接口:≥2个,用于采集ACC ON、紧急按钮信息等;
4.2 外观
——产品表面应无锈迹、锈斑、裂纹、污点、变形。 涂层应无起泡、裂纹、剥落,无明显划痕、毛刺。 各部件表面应光滑、光滑、无尖锐突出物。 部分; 结构件和控制元件应完好,无机械损伤。
——零件应紧固无松动,连接件应配合良好。 重要连接应采用特殊螺纹紧固件,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易拉、剪等破坏性操作。
——终端应有使用说明。 产品的界面和其他部分应有耐久且醒目的文字、图形和其他标志。 说明书和标志中的文字应为中文。 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语言,但中文应位于其他语言之上(或左侧)。
4.3 尺寸
车载终端设备尺寸应合理设计,外置摄像头与主机应一体化、高度集成,尺寸不得大于此尺寸,以免遮挡驾驶员视线,影响行车安全。 如果车载终端设备采用分体式设计,主机尺寸不应大于。
4.4 功能
4.4.1 打开
应支持电源检测,车辆主电源打开时自动开机,支持平台控制的自动重启和远程重启。
4.4.2 自检
应具有自检功能。 设备上电、重启以及平台发出相应指令时均应进行自检,并生成自检报告并上传至平台。 当故障发生时,可判断主要故障类型,并通过信号灯指示当前主要状态。 自检项目至少应包括:
——电源状态;
——设备状态:摄像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状态;
——工作状态:卫星定位状态、无线通讯状态。
4.4.3 定位功能
定位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提供实时时间、经度、纬度、速度、方向等定位状态信息,可本地存储并通过无线通信上传至平台;
——支持位置报告信息盲点补报。 当无法注册到本地无线网络时,应按照先进先出的方式在本地缓存至少10000条位置报告信息,并在注册到无线网络时一起发送。 当保存的数据超过最大容量时,将按时间顺序丢弃;
——车辆关闭且终端处于休眠状态时,应每隔一定时间上传定位信息,时间间隔和距离间隔可由平台设置;
——可以根据平台设定的定位方式和间隔时间,自动上传定位数据至报警车辆或重点车辆;
——根据平台指令,立即返回位置信息并进行车辆追踪;
——定位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定时报告:行驶时,最小报告时间间隔不大于3s,最大报告时间间隔不小于60s;
2)定距报告:行驶时,最小报告距离不大于50m,最大报告距离不小于1000m;
3)定时定距离上报:行驶过程中,终端可以按照平台设定的时间间隔和距离间隔上报定位数据;
4)实时定位:从终端收到平台发出的实时定位请求到终端响应的时间不超过10秒;
4.4.4 视频功能
a) 应具有音视频信息采集、压缩、存储、远程调用和检索、上传功能:
——支持通过USB接口和存储卡导出视频数据;
——支持平台控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视频信息的实时上传。 视频数据应与位置、速度、方向、时间等卫星定位信息相关联;
——支持手持设备查询、检索、回放视频数据。
b) 音视频信息采集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支持2个摄像头同时录像和独立录像;
——视频上应叠加相应的车辆及其他信息,如车牌号、时间、地点、速度等;
——支持至少2个摄像头,可分别设置多种成像分辨率,且至少应支持1280*720;
——视频采集编码格式应为H.264或H.265;
——存储方式:存储在车载终端设备的数据存储器中;
——存储容量:2路视频应同时存储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5帧/秒的视频数据。 存放时间车外不少于3*24小时,车内不少于7小时。 *24小时数据;
——支持对视频数据添加和删除标签,带标签的视频不允许被覆盖;
——支持视频预录功能,可保存报警或其他传感器信号触发前1小时内的视频数据;
——支持双码流可选上传;
——支持视频数据锁存功能。 当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纠纷、投诉等情况时,应能够锁存车外、车内视频数据并授权观看;
——相机应能自动调节白平衡、自动背光补偿调节功能、自动彩色/黑白转换模式。
4.4.5 图像功能
a) 应具有采集和存储图片信息的功能:
——支持平台控制、定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图像信息的采集、存储、上传和检索上传功能;
——支持通过USB接口导出图像信息;
——图像数据应叠加位置、速度、方向、时间等卫星定位信息并与业务信息关联;
——车辆紧急报警应自动拍照。
b) 图像信息采集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支持至少2个摄像头同时抓拍和独立抓拍;
——图片上应附有相应的车辆信息,如车牌号、时间、地点、速度等数据;
——可设置多种成像分辨率,至少支持704*576;
– 至少支持以JPEG格式存储图像;
——存储容量:至少可存储2000张图像,先进先出;
——支持对图像数据添加、删除标记。 不允许覆盖标记的图像。
4.4.6 对讲监控
应支持远程中心与车载终端设备之间的对讲、监控功能,并满足以下要求:
——平台下发对讲指令,中心人员与司机可相互通话;
——平台下达监控指令,中心人员可以听到车内的情况。 车载终端不应有任何表演,监听时应关闭扬声器;
4.4.7 警告提醒
应支持平台设置,监控主要参数、数据、状态等,判断异常情况,并发出警报和警告。 当触发警报时,应将警报信息上传到平台,平台可以接收取消警报的指令。
报警功能分为手动报警和自动报警:
a) 手动报警是驾驶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触发的报警。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可通过触摸手动报警按钮向平台发出报警。 当按下报警按钮时,立即向中心发送报警信息,自动记录视频信息,并定期拍摄图片信息。 平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启动音视频数据实时无线传输或语音监控。 当平台发出指令时,手动报警应结束; 手动报警装置应具有自动检测功能,出现异常时向后台报告,以方便维护和管理,保证手动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b) 自动警告由设备预设或平台设置条件触发,无需驾驶员执行任何操作,应包括:
——超速预警:根据预设的速度阈值,如果车辆达到预设的限速值,可向平台发送车辆超速信息;
——区域警告:应存储不少于24个多边形或圆形区域,当车辆进入禁区或驶出禁区时触发。 平台可远程设置监控区域; 同时可以设置区域速度阈值。 开展区域速度管理;
——电池欠压警告:当检测到车辆电池电压低于预设值时触发,终端必须停止从车辆电池汲取电力;
——设备故障报警:车载终端设备及与车载终端设备连接的外部设备工作异常时触发;
——终端拆除报警:当车载终端设备非正常拆除时,应自动识别并记录,并在网络恢复时将报警状态报告给后台。
——驾驶员违规预警:通过车载终端设备的车内视频采集驾驶员人脸信息,当驾驶员与后台登记的人员不符时发出报警;
4.4.8 设备维护管理
维护管理职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远程或本地(串口或USB口)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维护、管理、设置/查询参数、升级固件;
——控制终端复位、恢复出厂设置;
——应具有升级保护功能。 当升级文件包数据传输异常时,应支持断点续传功能,升级过程中车辆供电不稳定时,车载终端设备应进行自我保护,能够自行修复到之前的状态状态。 版本。
——建议主机内部尽可能集成定位天线、通讯天线等,方便安装和后续维护。
4.4.9 多中心报告
应支持同时连接两个以上中心的功能,向两个中心上报数据,并接收中心下发的指令进行处理。
4.4.10 电源管理
a) 基本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
——车载终端设备的主电源应为车载电源,车载终端设备断电后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
——低电压下,若低于其值,应自动关闭主电源,保证车辆正常受电。
b) 分级电源管理功能应满足以下内容:
应支持不同工作模式下的分级电源管理功能,并支持ACC检测。 当车辆熄火时,应将熄火信息上传至平台并自动进入休眠状态。 休眠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关闭除无线通讯模块和卫星定位模块之外的其他不必要的设备。 当需要上传时,卫星定位模块会自动唤醒。
——数据上传频率应根据平台远程设置或根据初始化时设置的参数自动降低。
——睡眠时平均功耗不应大于3W。
——当车载终端设备处于休眠状态时,如果中心需要检查车内情况,或者驾驶员触发报警按钮等,应主动唤醒设备并进入正常工作模式。 录音等功能必须能够正常使用。 唤醒时间应该是可配置的。 到达后,又自动进入睡眠模式。
4.5 性能
本标准所包含的性能、指标和适应性应能满足引用文件的相关要求。